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组织开展“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局领导批示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组织开展“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活动。
活动内容及要求:结合我局党史学习教育方案和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方案,各党支部要结合具体业务工作实际确定本部门能够帮助工作对象和群众解决“急难愁盼”具体问题,制定实事项目清单,注意着力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基本民生需求、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便民利民、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5个方面办实事、解难题。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
活动时间:2021年7月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2.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
活动内容及要求:“七一”前夕,安排局领导班子参观中共满洲省委旧址,重温入党誓词。用好省内红色资源,组织全体党员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鼓励各党支部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灵活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
活动时间:2021年6月、7月
3.开展讲党课和优秀党课展播活动。
活动内容及要求:7月1日,请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刘宏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上“七一”专题党课。第三季度,请局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所在支部党员干部职工讲党课。7月20日前,组织各党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以重点讲好、学好党的创新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光荣历史、优良传统,集中时间,请每位党支部书记给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讲党课,由参会的党员干部职工进行评选,评选出我局优秀党课并报省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驻村第一书记
活动时间:2021年9月30日前
4.开展红色之旅活动。
活动内容及要求:结合我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在7月5日开展我局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到锦州辽沈战役纪念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党的光辉历史,更好的传承红色基因。并组织在锦州辽沈战役纪念馆广场重温入党誓词,开展“一起唱红歌”快闪活动,通过红色之旅,让全体党员感受到幸福生活,铭记党的恩情。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
活动时间:2021年7月5日
5.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活动内容及要求:充分利用好机关网站、“辽宁信访”头条号、机关宣传屏等载体平台,深入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通过工作信息、党史学习教育简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展成效,在机关网站设置党史学习教育专栏,持续保持热度,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
活动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1.坚持正确方向。要坚定不移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统筹好内宣外宣、网上网下,唱响主旋律,壮大正能量。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舆情管控和思想舆论引导,特别是网上引导,及时澄清模糊认识,坚决抵制歪曲党的历史的错误言行,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的错误倾向。
2.突出思想内涵。把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我局党史学习教育深度融合,突出政治性、思想性、实效性。组织、鼓励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各项活动,通过开展的各项活动提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爱党意识和爱国情怀。
3.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在开展“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设立各项活动由局领导班子统领抓总,牵头部门统筹负责,其他各党支部积极配合,按照活动有关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各项活动要提前制定相关具体方案,细化责任措施,力求取得实效。活动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力戒铺张浪费。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活动场所和集中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